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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路政員高速公路逆行執法致三死五傷案宣判彰化縣銀行

中新網南寧8月30日電(林浩 彭情寶 方艷紅)8月30日,廣西南寧市良慶區法院公開宣判備受社會廣泛關註的廣西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員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執法造成三人死亡五人受傷一案,以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馬駿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以犯濫用職權罪,判處葉永新有期徒刑四年。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5月3日晚,廣西高管局南寧路政執法支隊南環大隊帶班領導葉永新帶領馬駿等3名執法人員在南環高速公路玉洞收費站開展治超執法工作。同日22時許,劉永耀、楊強、楊全生、張齊先後將各自駕駛的重型拖掛大貨車停靠在南寧市繞城高速的應急車道內。得知該情況後,葉永新指派馬駿駕駛路政執法車前往處置。二人上到繞城高速上行線後,認為順行到達將繞行太遠、時間太長,不利於及時查處,便沿著應急車道逆行至第一輛卡債協商專線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貨車前,葉永新下車對停靠車輛進行檢查,馬駿則打開警燈將車開出應急車道沿行車道繼續向前逆行。此時,第四輛大貨車司機張齊看到有車逆行過來,以為是交警查車,害怕被處罰,便駕駛重型半掛牽引一輛重型普通半掛車欲離開,此時,馬駿已看到張齊駕駛的貨車後面有來車的燈光,但仍駕車逆行與張齊駕駛的車輛對向行駛,張齊見狀便打燈變更至超車道,馬駿亦駕車變更至超車道,將張齊逼停。此時,龐海強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該處,追尾碰撞張齊的車尾右側,龐海強、黃道宇、龐小波三人當場死亡,另有五人受傷。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認定,馬駿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攔截行駛的車輛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張齊等人不承擔事故責任。2011年6月20日,廣西高管局賠償三名死者傢屬各人民幣30萬元。法院認為,馬駿、葉永新作為公務人員,違反瞭“治超工作隻能在收費站入口、服務區進行流動檢測、檢查”規定,在高速公路逆行檢查車輛,犯罪情節特別嚴重,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8-30/145310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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